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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居民住宅生活设施用电价格的通知!电价降4毛!

发表于2011-12-08

昨日,记者从宜昌市物价局获悉,为理顺湖北省居民住宅生活设施用电价格,近日湖北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居民住宅生活设施用电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居民住宅小区的居民生活设施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居民住宅小区的居民生活设施用电是指,居民住宅的楼道照明、电子门铃、电子防盗设备、电动门、住宅楼电梯、二次供水水泵加压及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地下室车库通风和照明用电。还有居民住宅小区内,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用电、太阳能热水器加热用电以及集中供暖加压设施用电。通知执行前,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设施用电是按商业电价0.98元/度计算的。该《通知》执行后,将按居民生活用电0.57元/度来计算。另外,居民住宅小区的其他用电按照实际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用电价格。

据悉,此项价格自12月2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量起执行。


发表于2011-12-08
电价还降了?我看电视说不是要涨吗
发表于2011-12-08

以前不就是这个价格么?

发表于2011-12-08
发表于2011-12-08
电价下调是好事,现在不是阶梯计价的吗?话说电费总是随他们调,一下这一下那……
发表于2011-12-08
没交过电费,不清楚。房价什么时候降
发表于2011-12-08
太好了!!!
发表于2011-12-08
发表于2011-12-08

涨的是商业用电,居民用电好像没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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