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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世纪山水的亲们快看一下:少走"冤枉路" 理清购房流程

发表于2013-02-27


    购房一般包括前期准备、网上选房、实地看房、排号、认购、签订合同等。购房者在开始选房前,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以免多走"冤枉路"。


1、前期准备"打好预备役"

1)买房目标的确定

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购房的前提。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做到一步到位;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


发表于2013-02-27


2)买房首付款的积累

买房首付款的积累--购房的关键。首先初定一个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支付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自己这个目标,合理的分配一下你的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计划。因为如果开通了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涨价成本。


发表于2013-02-27


3)买房常识的学习

学习一些地产基础知识--购房的必需。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个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也比较规范,个人买房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过程也比较轻松。但是,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这种专业的针对个人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发表于2013-02-27


4)买房范围的筛选

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年轻人。建议可购买市中心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开盘的小户型。二手小房子的优势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此外,由于年轻人的工作流动性还相当大,所以考虑一个交通合适的地方,即使工作变换而搬迁,出行还能依旧方便。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发表于2013-02-27


2、网上选房提升看房效率


1)楼盘检索

一家一家地实地看房,会把购房者累得人仰马翻,在网络发展如此迅速的时代,何不利用网络先缩小选房范围呢?在网上,购房者可以足不出户的搜到所想了解的楼盘资料,比如推盘计划、优惠折扣、户型图等等,让你对心仪的楼盘有个初步的了解。

2)户型搜索

家里有几个人要住进来,喜欢什么样的格局,这些都表明你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户型。户型一般分为平层户型、跃层户型、错层户型和复式户型,好的户型采光要好,通风流畅,最好能有穿堂风,朝向的选择通常以朝南最佳,朝东西次之,朝北最次,除了朝向,窗景也非常重要。

3)量身选房

选择住房一定要"量身定做"。选择什么样的"家",是消费者最要慎重对待的事情,根据个人需求,不同消费水平等,目的明确。现房、二手房、期房,房子地理位置、所属楼层这些因素都将会影响到房子的价格,影响到入住后的舒适度、方便度。


发表于2013-02-27


3、实地看房不可忽略的五个重要空间


1)家政空间

家是过日子的地方,吃喝拉撒、柴米油盐,构成家居生活的重要部分。因此,选房首先要考虑就餐、做饭、洗衣、储物等家政活动对空间的需求,因为它们对于未来生活质量有着决定作用,一点儿都不能含糊。

2)自由空间

家庭的结构和人口是"发展变化"的,尤其是对于25-35岁的年轻人来说,由于经济实力所限,所购房屋一般为中小户型,但随着个人事业的进步,很快就有了加大空间的需要与资金。因此,居室中有足够的可变空间是必要的。目前有些居室采用预应力或框架结构,整个户型中无承重墙,以满足自由组合房间的需要;一些项目中的中小户型居室在相邻两户间留有非承重墙的通道,以满足客户必要时收购邻居家、二户合一户的潜在需求。


发表于2013-02-27


4、排号不要为了"抢购"而抢

"排号"的出现,是为了应对一些市场上较火爆楼盘的抢购情况,排号最早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的认购中。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低廉、需求量大,必须排队才能买上房。。在排号这种认购方法出现之前,对现房和准现房的认购一般采用先来先选的原始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不受干扰地进行选择。选房没有时限,反复、比较着看,交房时的纠纷自然就少了。对于开发商来说,这种方法几乎没有使用激励机制和宣传策略,售房周期比较长。

国内一些城市最近还出现过提前三天排队购房的现象,雇用民工排号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很多楼盘都采用了排号的认购方式。排队"抢"房会给消费者造成供不应求的假象,从而促使消费者尽快选择。所以,消费者在面对"抢购"时,要理性对待,觉得价格等各方面合适就下手,不要为"抢"而抢。

更为常见的认购方式是先排号再摇号。如果某一户型或楼层的房号有限,就从已经缴纳订金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这种营销方法用竞争机制刺激消费者,你不买后边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呢。  


发表于2013-02-27


5、认购了解认购的性质

1)正确认识认购

要处理好认购环节,就必须了解认购。关于认购的性质,目前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一般认为,相对于正式合同而言,认购具有预约的性质,所交付的定金具有担保的功能。从签订购房认购书的目的来看,认购的定金应属于立约定金。所谓立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约定的定金。立约定金一般适用于需要较长过程所订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能够最终订立合同。

认识认购,还必须了解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对于什么是"拒绝订立",并没有更具体的解释,在实务当中可能会产生分歧,如因双方对于具体条款的分歧而没有签订合同是否属于"拒绝订立",属哪方拒绝。实际情况往往对认购方不利。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发表于2013-02-27


2)越过认购签订合同

在房地产市场上,先交小订,再交大订,最后签正式合同,这已经成了惯例。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签了认购,合同就算成功了一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前述所说的定金的功劳。即使有时候,依照法律规定应无条件返还定金,开发商也往往设置种种障碍(如退款需要经理签字,而经理又恰好不在等),增加认购方索回定金的成本,从而使购房者放弃这样的想法。

购房人应该知道的是,认购并不是签订合同的法定必经步骤。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不签认购而直接签合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不至于因为定金的问题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从容地与开发商谈判。购房者要这样操作,应该注意如下问题:1.不能是热销楼盘,对于热销楼盘,如果不交定金,房子往往保不住;2.将谈判内容事先准备充分,从而节省谈判时间,快刀斩乱麻,拖得越久越不利。


发表于2013-02-27


3)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4)交房条件约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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