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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要来了!不仅买不起房 要租不起了

发表于2016-11-10

    房产税,对于有房的和没房的都是个很敏感的话题。据了解,纳税人于每年5月、11月两次缴纳房产税,所以不少地方税务局会在这两个时间节点发布类似《通告》的公文,提醒广大纳税人及时在申报期内缴纳当期应纳税款,并补缴以往欠税。年底了,上海发布的官方微博发文催缴房产税。

  事实上,房产税并不是一个新的税种,在中国已经征收了30年了。房产税早已开征30年,为何有房的人感受不明显?根据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针对个人住宅的房产税还没有开始进行全面征收。

根据上海试点的情况,假设一个三口之家已有一套住房面积为180平方米的房子,那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在又新购一套80平方米总价100万的房子,那么按照相关规定:

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免税额:人均60平米(含60)。

其一年应缴房产税为100万*70%*0.6=4200元。

    其实老百姓真正担心的其实是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才是大家一直担心的对个人住宅的征税。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这里面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简单的说,就是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

   房地产税开征是迟早的事,2015年8月全国人大会议正式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但是,房地产税法从通过到实施应该会有一个过渡阶段,让社会对法律有充分的认知、了解和准备。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两者不是同步的。但是如果一旦开征,房价就会立马暴涨,不仅买不起房,连租都租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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