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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科学之走进生活:有关电磁辐射你不得不知道的那些事儿

发表于2013-06-24


很多筒子都害怕楼房周边的那些变电站和信号塔,看了一些资料发现并没有那么严重。如果真是那么厉害的辐射,要死也是变电站的工作人员先死吧!你们说呢?

 

 

1.1有关电磁辐射的规定
国家及有关部门有关电磁辐射的规定如下:
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 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 15707-199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6203-19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2720-1991《工频电场测量》
电力行业标准DL/T799.6-2002《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6部分:微波辐射监测》
电力行业标准DL/T799.7-2002《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7部分:极低频电磁场监测》


 

1.2电磁辐射限制值
国内暂未制定有关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可引用国家环保总局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推荐值作为指引标准。规范中“推荐暂以4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推荐暂以应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6203-19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规定“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强度8h最高容许量为5kV/m”;根据电力行业标准DL/T799.7-2002规定“0.1mT作为作业场所工频磁场的最高容许量”。

 


1.3 什么是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是指电磁能量从辐射源放射到空间并以电磁波的形式在空间传播的现象,电磁辐射能量的大小与波源的频率有关,频率越高,即波长越短,越容易产生电磁辐射并形成电磁波。
电磁辐射在我们的生活中却很普遍。能制造电磁辐射污染的污染源无处不在,有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还有电脑、手机、微波炉、电磁灶,甚至我们乘坐的地铁列车等等都能制造电磁辐射污染。
其实人类一直生活在电磁环境里。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大磁场,其表面的热辐射和雷电都可产生电磁辐射。此外,太阳及其他星球也自外层空间源源不断地产生电磁辐射。但天然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是没有损害的,对人体构成威胁、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是人工产生的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和电磁污染是两个概念,电磁辐射虽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电磁污染只有在电磁辐射超过一定强度(即安全卫生标准限值)后,才对人体产生负面效应。


 

 

发表于2013-06-24

 

 

1.4 居民经常接触到的电磁辐射
对人体有影响的电磁辐射一般指在十万赫兹以上高频率的电磁波。能发射电磁辐射的设备主要有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通信、雷达、导航发射设施等。居民日常生活所经常遇到的电磁辐射有:手机、无绳电话、微波炉、电磁炉、电脑和彩电等。临近输变电设施的居民区住宅,只要是在安全距离以外,受输变电设施的电磁辐射影响是微小的,所接触到的大部分电磁辐射主要还是来源于家庭中的电器设备。

 


1.5 输变电设施所产生电磁辐射
我国输变电设施的频率为50赫兹(通常称为工频),和广播电视、通讯和微波的频率105~109兆赫兹相比,频率低得多。所以它不容易产生辐射。国际“电磁兼容”标准中规定,9000赫兹以上的频率才称为“射频”,也就是说9000赫兹以下频率的电源因辐射量太小,可以认为它们基本不会发射电磁波。输电设备工作频率在50赫兹比9000赫兹小180倍,它的辐射功率就更小,对人身基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在城市中的大部分输电线电压等级为10kV,所产生的电场强度是十分微小的。对于110kV以上的输电线,由于电压较高,在导线表面会产生“电晕” 现象,从而会产生十分微弱的电磁辐射。根据实际测量,即使对于500kV的高压输电线,它的辐射强度小于53dB,其单位面积的辐射功率相当于一般城市家庭中所接收到的无线电广播电磁波辐射功率强度的十分之一,当然它对人身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可以这样说;输变电设施的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是及其微小的。

 

发表于2013-07-13

看多了更怕了

发表于20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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